《北斗徵祥真經》簡介6 從文昌帝君與城隍爺的科考會議說起
從明人筆記看祿命
明朝沂州(山西太原)人王用予與友人組文昌社,定期讀《陰騭文》,並祭文昌帝君。
其中兩位明星:
俞麟以孝謹稱,遠近皆負笈相從。另有遠近知名的才子郁從周,姿偉氣俊,議論風生,下筆千言立就。
英宗正統辛酉元旦。用予先期赴宮宿壇。夢帝君升殿。天下城隍彙報鄉試榜冊。少頃諸城隍神退候。絳服神抱冊入殿。跪陳几前。帝君一一批閱。每名下書一押。亦有躊躇不下筆者。良久。絳服神發冊宣諭云。仍付各省城隍。速查陰德之家。仁厚之子。報名以換榜中未押者。
用予隱身柱下。忽聞殿內傳呼王用予入見。用予匍匐階下。召進几前。
帝君曰。功名事。為天曹秘錄。未可輕泄。因汝至誠。十餘年如一日。故召汝析之。汝祖父甚朴謹。自食其力。從無負人。已注爾前榜鄉科。彰傳家忠厚之報。
因汝平生遇神佛稽首。但默求功名如意。及妻楊氏病痊。白頭相保。孀母在堂。並未祈佑一語。以此降爾兩科。中在下榜五十三名。汝宜改行。毋更觸天心也。用予叩頭謝罪。
按,帝君所言,果有其事。王用予只能叩頭認罪。
帝君又曰。同社周吉。今科本省解元也。
時社中惟吉最恂懦。而文字復不勝諸人。聞之不勝愕然。因叩問中元之故。
帝君曰。周吉父祖俱為士。從無一字入公門。從不姦淫一婦女。相沿三代。未嘗形人一短。暴人一惡。且其曾祖作百忍說以勸人。感化者多。故其父子祖孫。以簡靜基福者。六十餘年。最上陰德。人皆不知。上帝克嘉。注昌三代。今吉發元。特福澤之肇端耳。
用予復叩首云。同社俞麟。郁從周。未審發科第否。
帝君檢閱太原士子冊。色若不懌云。俞麟應得一科。因事親腹誹。且峻刻論人。不近情理。而妄以君子自命。故黜其科。使其窮年潦倒諸生間矣。
用予請問。何謂腹誹。
帝君曰。彼于父母。言語舉動。心輒不然。但勉強不露聲色。浮沉順之。真性日離。偽以相與。是視親如路人矣。假行竊名。最攖神怒。故爾罰之。
(經文:偽善勝惡。偽善,虛假的善較諸惡更惡。但古文用法,偽:人為,有目的而為。有求的善,雖非至善,畢竟勝過肆無忌憚的惡。如袁了凡即為一例,最初有所求而行善,行善既久,習慣成自然,並未求壽,但天上自然為其人添壽。)
至郁從周。生畀異才。二十六成進士。三十餘應遷中丞。四十五晉大司空。兼領司農司寇諸印。五十四以少保致仕。至六十九歲善終。
→命中本來如此
緣自十七歲為諸生後。恃才傲物。諧謔譏彈。語多湊巧。冥司錄其輕薄口過。已滿二千四百七十餘條。上帝震怒。注于陰惡籍中。悉除所有。倘不知悔過。溢三千條。將奪其壽算矣。將錄其子孫入丐籍矣。
→後天有損德行,因此祿籍改易,最後窮愁潦倒以終。
傷天地之和。犯神明之忌。莫此為甚。故其罪與殺生邪淫等。爾輩慎之。良久。又諭云。淫殺口過。絲粟有報。不待言矣。
但淫殺二業。自愛者。猶知禁戒。至於口頭訕笑。隨意譏彈。誅隱賊心。習矣不察。究至言貌心胸。盡成輕薄。鬼神悉記。凶惡相隨。向來福澤胎元。頓易為貧窮軀殼。可惜可懼。
汝當廣勸世人。鑒茲為戒。毋煩吾簽榜時。大費躊躇也。
用予再拜而退。晨鐘驚寤。雞三唱矣。遂叩謝而援筆記之。
及秋榜開時。周吉果冠一省。用予因布此告世云。
經中結論:
仰啟元君:揚束茲論。
元君曰:善積廣,福積因,自善多廣,自福多因。大善廣吉,偽善勝惡,福享無盡,恣福必淫,持奮正理,氣介大聖。自得其廣,自得其因,聚凝大祥,天象永垂,福祿必徵。
「福享無盡」之例:
《文昌帝君化書》記載帝君累世,一世曾為漢高祖的兒子如意,其母為戚姬。戚姬轉世後因「享福太過」,出身貧賤。
「恣福必淫」,福報可能超支。
天命換人命(延壽)的條件:
先天一炁玄福子:(82,8,12)
先天願力大。
後天願力更大。
積功累德。
有特殊長才、特殊秉賦。
欲能天命換人命,凡軀保養甚為重要,凡軀若已精竭氣衰,雖天命下貫,人命不能承接,亦無補於事。
*《道德經》:為學日益,為道日損。
修道固然當不斷減少慾望,但弘道資糧仍需學問作底。
〈斗姥誥〉:
一稱一呼。必信必忠。(因)
一誠有感。無願不從。(果)
→欲心想事成,須必信必忠,亦即人生守則的實踐。
《廿字真經》:
持誦不空過,經力無虛偽。持保珍重者,永世得長生。
→持保方有可能「經力無虛偽」。
經文:
誌有脩士芸徒,謂善平等奮鬥大法,勱履大進,得名大同。雖為體凡,亦為超凡,脫是五行三界,突紀定命,自具一切福德壽,長智慧等。……即身有福,即身有德,動得其親,靜得其和。
日用常行能心善行善,自能得天人親和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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